填写《参展申请及合约》,加章后邮寄或传真至大会组委会。在申请展位三日内将参展费用[50%定金或全款]电汇或交至组委会。展位分配原则:“先申请、先付款、先安排”参展商在汇出各项费用后,须将银行汇款单传真至组委会,以便核查。 主办单位收到《参展申请及合约》和参展全部费用后,将寄《参展手册》给参展商。参展商在报名参展后,中途退出参展所付定金不退。